因一段中学时期结成的"恩怨",竟然在双方当事人都已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后,还向对方提出索赔5000元医药费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永嘉男子黄某更是拿起西瓜刀将昔日同窗砍成轻伤。
据查实,黄某现年19岁,初中时与被害人施某一起就读于永嘉县一所中学。黄某在初中毕业后,便走上社会务工。2008年6月7日,黄某在网吧偶然遇到施某。但两名昔日同窗的多年后相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久别重逢的欢乐。黄某回想起自己读书时曾被施某打过,随即产生打施某或向其要钱的想法。
当晚,黄某纠集朋友张某等四人,声称要施某赔5000元医药费;如果施某拒绝,则要张某等人一起帮他报当年之仇。晚上9点半左右,黄某与张某等四人便携带刀具、自来水管来到施某家。"你上中学时打了我,现在赔我5000元医药费算了。"黄某威胁道。遭到拒绝后,黄某殴打了施某,施某被打后从家中拿了菜刀。黄某见状,持刀砍伤了施某的左肩后,转身逃跑。
这起打架事件发生后,双方都不肯善罢甘休。直到2009年5月4日,黄某和施某经调解达成协议,由黄某赔偿施某经济损失31000元,并已赔付。其间,施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黄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虽然已经作了赔偿,但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对黄某依法提起公诉。
为争一口气,不仅劳财伤身,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黄某为自己一时冲动后悔不已。
这正是:
学生时期结恩怨,
久别重逢心难甘;
多年同窗乃是缘,
何苦一刀情谊断。
吴祖坚 邵露露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wenzhou/baixing/13054.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j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