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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留学费用母子对簿公堂 21岁儿子指责母亲没母

    昨天上午,西湖区人民法院,母子俩对簿公堂:21岁的儿子想要出国留学,向生母讨要留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他完成学业能独立生活为止。

    儿子:母亲未尽抚养义务

    坐在原告席上的儿子姓骆,样貌清秀。父母在他4个月大时离异,法院将其判给父亲,因父亲没有固定收入,小骆一直跟随祖父母生活。

    去年2月,小骆大学退学,计划今年4月赴日本留学。留学时间5-6年,预计费用25万元。为此,小骆要求母亲负担他留学所需的9万元的学费,生活费每月2000元直至他能够独立生活,另外,补足之前落下没给的生活费3000元。

    小骆认为母亲爱钱如命,人情淡薄,没有尽到抚养自己的责任,"每个月只给30元钱的生活费,十几年来只付了1000多元,够什么用?2002年经过法院调解才被迫把生活费提高到每月250元,2005年再上法院调解,才把生活费再调到600元。"

    "全靠爷爷奶奶的那点退休金养我,做母亲的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小骆一肚子怨气。

    小骆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应该尽到抚养义务,这包括未完成学业的子女。

    母亲:我问心无愧

    小骆的母亲姓裘,今年51岁了,昨天庭审,她晚来了十几分钟,看了一眼儿子,慢慢地走到儿子对面的被告席上坐下,缓缓拿出答辩状,戴上眼镜,断断续续地念了起来:

    当年离婚我竭尽所能争取儿子的抚养权,斗不过男方家人,没办法才让出抚养权,他们(小骆父亲家人)不让我见儿子,我只好偷偷去学校见他。

    作为母亲我已经尽心尽责地抚养儿子,我问心无愧,按照法院要求,每个月的抚养费我都拿出了,另外,儿子也会来我们单位吃饭,我给儿子找家教补功课等等。

    现在,儿子已经是超过18岁的成年人了,身体没有残疾,完全有独立生活能力了,做母亲的无需再抚养儿子了,没有经济能力,为何要出国?儿子读书不好,国内大学都被退学了,去国外怎能读得好。

    儿子:你没有母性,没有人性

    裘妈妈刚说完,小骆生气地指着母亲,直呼母亲的姓名骂道:"裘某某,你念的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是不是你自己写的?这些都是放屁的话,你从没有尽心尽责地抚养过我,你没有母性。"

    听到这些,裘妈妈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小骆又质问母亲:"你每个月工资多少?"

    裘妈妈不太想说,在法官坚持下,回答说:"2000多,我赚再多和你没关系,我还得赡养老人。"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zhejiang/13824.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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