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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

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湖南长沙23岁女孩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4日,司机周某某的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做货拉拉司机之前,周某某曾经开过饭店、当过厨师,在长沙有两套房子。

周某某的父亲介绍,周某某初中学历,之前开过餐馆。其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2013年左右,周某某在长沙市高新区的一个小区内开过一家面积七八十平方米的饭店,主要做家常菜。之后,因为饭店位置不佳,客流量较少,周某某于2016年左右,将饭店关闭。此后,周某某在饭店做过专职厨师,后来又做货拉拉的司机。

2016年,一位商店老板从周某某手上将门店转租过来,“当时他买了辆小轿车,还买了套新房,房子也装得差不多了,就直接走了。”其告诉新京报记者,周某某还有个孩子,“小孩都挺大了。”

新京报记者来到周某某原饭店,一附近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周某某开店期间,由本人担任厨师,“他自己炒菜,后来生意可能慢慢淡了。”

上述邻居透露,周某某家里的经济条件不错,“他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孩子。他微信头像的照片是他老婆和孩子。周某某在长沙有两套房子,一辆车。”

这名邻居称,去年自己还与周某某碰过面,当时周某某自称正在当货拉拉的司机,买了一辆面包车,“送货的工作收入不错,但是不稳定。”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23岁女生车莎莎在与货拉拉司机周某某搬家途中跳车,随后被送医抢救。2月10日,车莎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一名自称车莎莎弟弟的网友曾在微博上表示,2月11日,家属从民事协商会上了解到货拉拉司机周某某的笔录信息,即车莎莎因为搬家行车路线三次偏航而选择跳窗。

2月23日晚,红网发布消息称,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2月23日,湖南长沙23岁女孩车莎莎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货拉拉发布声明称,经过与家属的沟通,已经取得女孩家属的原谅,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同时,货拉拉将积极推进对平台问题的整改。

车莎莎的叔叔秦先生说,目前家人希望回归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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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汪畅 刘瑞明 雷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