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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小朋友举牌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非洲小朋友举牌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非洲小朋友举牌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非洲小朋友举牌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非洲小朋友举牌:此类视频如今卖价已超过每条200元

非洲小朋友举牌:一块简易小黑板,写着“某某,我爱你”、“生日快乐”或“买某产品,找某某,非洲人都知道”的字样,随后,10多个非洲小朋友,跟着画面外的拍摄者念着黑板上的词。连日来,这类时长在20秒以内,非洲小朋友举牌送祝福或打广告的视频,在朋友圈中走热。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以“非洲小朋友举牌”的形式,制作产品广告,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视频拍摄者大多为在非华人,制作后,由淘宝卖家标价出售,多为每段200元左右。尽管非洲小朋友多能获得报酬,但负责推广视频的代理商承认:“大部分钱还是被拍摄者和商家拿走了。”昨日,淘宝客服就部分商家可能涉嫌违反新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回应称,其“违反淘宝网的正常交易秩序等,将受到相应处罚”。

事件

非洲小朋友举牌打广告

非洲小朋友举牌送祝福、打广告的视频,连日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上迅速走热。

这类热传视频,时长大多在20秒以内,通常会出现十多名非洲儿童,围聚在一块小黑板背后,跟着拍摄者念着黑板上的中文,内容大多是送生日祝福、代人表白或给产品打广告,黑板上留有电话或微信号等联系方式。

这类视频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询问视频是合成的还是实拍的,并表示视频“新颖”、“有趣”、“想尝试”,但也有网友质疑,如果视频是真的,那视频中指挥非洲小朋友念标语“打广告”的拍摄者,是否给孩子们支付报酬,一些不适宜的台词交给孩子们念,并且将他们的面孔曝光出来,是否合适。

随后,北青报记者在淘宝网上检索发现,已有多家店铺开始销售这类“非洲小朋友举牌送生日祝福、表白、品牌、广告推广”的视频及照片,其中一家店铺的商品页面显示,其月销量为3584笔。

在商品详情页面,商家介绍,这类视频和照片都是“实拍的”,时长不超过20秒,能保证出镜的非洲儿童人数为5至10人,但表白或打广告的字数要限制在“20字以内”,“写什么说什么”,“1至4天发货”。

细节

花150元至220元可定制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淘宝页面上的“非洲小朋友举牌”商品,单价从10元至220元不等。对此,多名商家解释,10元只是标出来的单张照片价格,如果拍摄视频,收费则从150元至220元不等。

问及视频如何“出炉”的,多名商家表示,自己有朋友在非洲国家,所以就想到拍摄这类视频,一开始表白、道歉、祝福类的视频接得多,但现在各种广告推广视频占比远高于其他类型。

北青报记者还注意到,近期,随着这类视频走热,制作视频的售价有所上涨,原本价格为150元的视频,已被一些商家加价至200元以上。

北青报记者询问一家售价为220元的商户,定价是不是“有点贵”,得到回复称:“我们只拿30块钱,其他的全部给他们‘非洲宝宝’。”并称“这是一份来自小朋友的爱心举牌,(是一种)公益项目”。也有商家表示,拍摄完视频后,通常会给视频中出镜的孩子们,“买吃的”、“买文具”。

揭秘

孩子只能获得零食或几元钱

商家委托“朋友”制作广告视频,公益才是目的?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早在淘宝商家销售这类举牌视频前,已有不少快手平台上的在非华人主播,开始制作并出售此类视频。

8月6日,北青报记者随机联系多名在非洲工作,在“作品”中发布“非洲小朋友举牌打广告”视频的主播,询问是否可以合作。其中一名在赞比亚工作的华人回复称,北青报记者可以做她在国内的代理,“好几个淘宝商家都是我的代理,每天都能接100多单,接单之后,编好序号和每条视频的文字发给我,我拿到之后再集中去拍。”

她介绍,每条视频中,能保证出现15名非洲小朋友,通常24小时之内就能拍完发送到代理手中,而视频中的“喊话”内容,“只要不是骂人的话都可以”。

问及每条视频的收费,她表示,如果一次性提供的订单数不超过10条,则每条收费100元,如果超过10条,价格将降至90元一条。“我还要开车去贫民窟,油费、买黑板、粉笔的钱都包含在里面。都是互相挣钱嘛,你接的单多自然就挣得多。”但她表示,每次拍完一组视频,会给孩子们买一些零食或者给每人(约合人民币)几块钱,当做报酬。

一条“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出镜的小朋友们得到零食或几块钱,拍摄视频的在非华人获取90元,但转而到淘宝上,则被商家翻倍出售。对此,有负责推广视频的代理商承认:“做一条视频,花在孩子身上的钱是很少的,大部分钱还是被拍摄者和商家拿走了。”

质疑

部分标语内容违反广告法

在调查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添加一些商家的微信后,他们会晒出自己此前制作的一些“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这些视频中,有一部分涉及不雅词汇,或宣传疑似涉黄的直播间、微信号等,而一些产品推广的标语中,则出现了“最高级”、“最佳”、“最强”、“非洲人都知道”等词汇。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中,将广告定义为“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首次将自然人与法人或者组织并列,作为广告的经营、发布主体。这一变化意味着,个人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商品推广信息,也属于“广告”范畴,同样需要遵守《广告法》规定。

北青报记者询问多名出售视频的淘宝商家,以及负责拍摄的在非华人,对视频中的广告词是否有要求。有商家表示,字数要限制在25个字以内,“字数越少,句尾词越对称越好”,也有商家称,“不要太过分,不骂人就行”。问及一些视频中出现一些不雅词汇是否合适,有商家称:“拍视频的非洲孩子听不懂中文,也不明白意思,只是跟着念,所以对他们不会有什么影响。”

随后,北青报记者致电淘宝客服,询问“非洲小朋友举牌”视频商品是否合规,对方表示:“这项服务不是淘宝官方推出的,是第三方发布的。这类视频存在风险,随时可能被排查。”客服进一步解释:“他拍摄视频、做广告,我们不能排除视频里面是否存在违反新广告法的词汇,是否符合淘宝正常的交易流程,而且这类视频广告没有合理的类目,是否存在乱发信息的情况,都有待去核查。”客服表示,一旦证实,商家违反新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错发类目,违反淘宝网的正常交易秩序等,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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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