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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闹离婚 其实是过了新婚夜闹离婚

新婚之夜闹离婚:实际上是媒体吸引眼球的标题党。广西北海市兴港镇一对夫妻新婚之夜,因新娘子大姨妈,拒绝和丈夫同房,于是新婚后第三天新娘回娘家,双方分居至今,女方提出离婚,这哪是“新婚之夜闹离婚”?只不过是新婚之夜闹矛盾。

2014年8月,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登记结婚,奇葩的是,领了结婚证以后,他们并没有住在一起。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婚礼,当晚欧女士拒绝和丈夫那个,双方发生了争吵产生矛盾。

婚礼后3天,欧女士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2015年9月,欧女士向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女方坚持离婚,要返还他20000元彩礼。最后,因为没有付彩礼的证据,法院酌情判女方返还男方彩礼10000元和金项链一条。

虽然不是新婚之夜闹离婚,但这婚最后还是离了。其实,他们注定是无缘的人,恋爱了一年,登记结婚后近半年的时间,男方都没有亲近女方,就算按照当地习俗,要婚礼以后入洞房,婚礼时间他们偏偏选新娘子大姨妈的日期,而且新郎是如此不懂事,这不是注定无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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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