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 时事 > 社会 > 四川师大杀人案嫌犯自首 时间:2016-04-15 23:11来源:综合新京报 四川师大杀人案:2016年3月27日晚上11点50分,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大一学生卢海清在成龙校区一宿舍学习室被室友杀害,被害学生头颈离断了,就是头和身体分离了,凶手太残忍。 4月15日,四川师范大学和成都市警方龙泉驿区分局称,犯罪嫌疑人滕某投案自首,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被害学生芦海清,今年21岁,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两岁时父亲意外死亡,母亲改嫁后,由大伯一家抚养长大。2015年9月,他进入川师舞蹈学院就读。当时芦海强送弟弟到学校,就见过弟弟的室友。芦海清宿舍一共6个人,除1人来自湖南,其余都是甘肃人,其中就包括了滕某。 四川师大杀人案案发现场,宿舍楼一楼学习室。家属供图 四川师大杀人案:案发在宿舍学习室 被害人卢海清的堂哥芦海强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3月28日凌晨1点10分左右,他接到学校电话通知,赶到案发现场。 芦海强告诉新京报记者,弟弟住在学生公寓东苑2栋127寝室,过了一个宿舍楼梯便是自习室,距离宿舍保安室不到20米。“法医鉴定凶手把头砍下来,全身有50多刀。” 芦海强称,犯罪嫌疑人滕某和堂弟是室友,但不同班。“我弟弟是1班的,他在2班,两人是老乡,听他室友说,两人平时就有一些矛盾。” 死者生前曾与室友因唱歌发生冲突 芦海强回忆,堂弟称自己打电话当日因在宿舍唱歌已与滕某发生冲突,两人有过争吵。“案发时已经11点40多了,宿舍已经熄灯,我弟弟在宿舍玩电脑,滕某叫他去自习室。”芦海强说,自习室没有监控,事发后楼道里的监控被警察调走。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由四川师范大学出具的协议书上认定了卢海清遇害一事,协议书称,此案件经公安机关初步判断为一起刑事案件,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校方支付学生亲属含人道主义抚慰金、学费、遗体存放费、火化费等在内共计7万余元。 另一份由成都航天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芦海清于3月28日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因头颈离断伤死亡。 芦海强表示,家属并未与学校或者嫌疑人家属私了,这笔钱系校方出于人道给予的补偿,他们家属方面至今未见过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我们担心这事情没法得到公平解决,所以发了微博,公诉案件的时间太长,希望尽快给堂弟一个公道。” 2016年4月9日,家属将芦海清宿舍的所有物品清理,和尸体一起火化,4月11日,家属将骨灰带回甘肃。 警方称嫌犯用菜刀杀人后自首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滕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与受害人芦某(男,20岁,甘肃白银市人,川师大学生)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3月27日23时50分,滕某在川师成龙校区学生公寓东苑2栋学习室用当日从超市购买来的菜刀将芦某杀死。后犯罪嫌疑人滕某于3月28日0时17分让同学打电话报警,后投案自首。警方已于3月28日依法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滕某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川师大杀人案以后,校方回应称,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警方在进一步侦查中,学校正积极配合警方依法处理相关事宜。 四川师大杀人案: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芦海清。 芦海强称,他通过校方和警方了解到,事发前的周六(3月26日),弟弟芦海清在宿舍唱歌,吵到了同寝室的犯罪嫌疑人滕某,两人打了一架,之后被室友劝和。周日,滕飞外出一天,晚上11点40分回到寝室,把芦海清叫到宿舍旁边还亮灯的自习学习室,拿了一把买的不锈钢菜刀在现场作案。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shehui/65076.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