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警察枪杀孕妇开审 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害孕妇吴英家属要求重判

警察***杀孕妇开审
警察枪杀孕妇开审

警察枪杀孕妇开审:2014年2月13日,民警胡平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被告人胡平否认故意杀人,如果警察喝酒枪杀无辜百姓不是故意杀人,那什么行为才是故意杀人?

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庭审过程中,围绕被告人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据央广网报道,庭审现场宣读了南宁第五医院司法鉴定书:被告人胡平案发前已达到醉酒程度。经抽血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09毫克每毫升。但醉酒状态并非人无法控制、无法选择。根据南宁第五医院的司法鉴定,他们判断胡平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公诉机关认为胡平故意杀人:被告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开枪射击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胡平的警察身份,建议从严判决。

辩护人认为胡平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平在事发后没有逃离、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实,认为胡平有自首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被告胡平承认犯罪事实,但提出有自首情节:“我承认我有罪,但并非是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罪,而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警察枪杀孕妇案

2013年10月28日晚上7点左右,被告人胡平与刘华、罗忠政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吃饭喝酒。

当晚9点左右,由刘华驾车搭载胡平与罗忠政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平南县大鹏镇时,胡平醉酒下车并在街上吵闹,当晚10点24分胡平用其随身佩戴的手枪在“老牌螺蛳粉店”店门前道路上开枪,接着闯入店内问是否有奶茶,当店主说没有时,被告人胡平即朝天花板开了一枪,接着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蔡世勇被击中右肩膀,孕妇吴英被击中头部及手部、胸部。

10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被害人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蔡世勇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吴英系被枪弹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shehui/52678.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