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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市三原县学生杀老师案宣判 两名案犯被判死刑

陕西咸阳市三原县学生杀老师案:2010年7月26日,咸阳市三原县发生了一起昔日学生杀害中学老师母女的恶性案件,2011年11月14日,咸阳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恶性入室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三原县一名女老师和她女儿遭杀害

2010年7月26日,在咸阳市三原县新中医院家属楼5层发生一起杀人案,35岁的中学老师刘长青和她年仅8岁的女儿在家中被杀害。7个小时后,三原县警方成功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晨和张鑫抓捕归案。

两个犯罪嫌疑人年龄19岁,被杀害的女老师是他们昔日的老师,其中一名凶手叫陈晨,租住在刘老师隔壁。

2011年5月9号,咸阳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恶性入室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调查显示,两名被告人因为"缺钱花",便预谋对刘老师实施抢劫。作案时,凶手张鑫对刘老师连刺了24刀,另一名凶手陈晨对自己平时熟悉的小妹妹下了毒手。

法官:两名杀害老师母女的被告人,犯罪动机及其卑劣,一审宣判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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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