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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称杨女士出台费2000元 梦鸽披露控告书涉嫌侵犯杨某隐私权

梦鸽杨佳出台费2000元:梦鸽控告酒吧从中牵线造成李天一犯案,8月8日梦鸽向媒体披露控告酒吧介绍卖淫详情。梦鸽称,受害女子杨佳在酒吧包房里用手抚摸李天一的下体,进行挑逗,梦鸽称杨佳的出台费为2000元。梦鸽称有证据佐证。

梦鸽披露控告酒吧的控告书内容,曝光受害女子杨佳是陪酒女或者卖淫女,对李天一案的判决结果不会有影响,因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梦鸽没有证据证明杨佳和李天一发生的关系是自愿的。

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理鹏律师分析做出解读:首先,梦鸽主动向媒体披露控告书有侵犯杨某隐私权的嫌疑;其次,控告书中的内容是一家之言,没有法律效力;另外,检察机关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会以强奸罪的罪名提起公诉,而李家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杨某的性行为是自愿的。

依据法律流程,本案在庭前会议后,最快将于下月公布判决结果。

梦鸽向媒体披露控告书 涉嫌侵犯杨某隐私权

腾讯娱乐:梦鸽把控告书主动披露给媒体,您怎么看待这个举动?

庞理鹏:本案的详细情况法院要保密的,不公开审理,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是为了保护女性的隐私权。是否确定她就是侵犯隐私权,这个我不敢定性,但是她肯定是有这个侵犯人家女性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嫌疑。

说杨佳是陪酒女就是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梦鸽救子心切,这个可以理解,但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不能给李某某定性,在审判判决之前公开女方的个人信息,我觉得不是很合适,对女方不是很尊重。你老考虑自己的孩子,你怎么不考虑考虑别人的孩子呢?如果她真正想这个案子获得法院的公开判决,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要利用这些公开的涉嫌损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为代价,做一些事情。

腾讯娱乐:假设事实跟她的控诉书的内容一致,那么李某还会构成强奸罪么?

庞理鹏:李某某构不构成强奸罪,还是要看是不是违背女方意志,而不是看这个女方到底是不是陪酒女,即使是陪酒女,她也有性自由的权利,也是不容侵犯的,你不能说我是陪酒女,就可以随便跟我做什么,所以即使真的是有挑逗行为,我是不是有意愿必须跟你发生性行为,而且是和两到三个人发生性行为,即使这种行为是在醉酒情况下,但你也不能违背我的意志。

他们现在的辩护思路强调女方首先是陪酒女,又有挑逗行为,是有意愿和我发生关系的,而且好多人披露还给钱(嫖资),所以不管是媒体还是舆论,他们肯定往女方自愿这点去引导。

控告书内容无法律效力 不会影响判决结果

腾讯娱乐:梦鸽控告书里的内容有没有法律效义?

庞理鹏:这是她的一家之言,没有经过任何第三方确认,他们打舆论战的行为要多于打法律战。

记者:提出这些控告,对整个案件的结果会产生什么影响?

庞理鹏:我觉得倒不会产生什么影响,根据经验而言,这个案子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证言都是很明确的。从行政拘留到批捕到整个起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会提起公诉,本案才会授理。因为作为检察机关,它毕竟是国家机关,它不方便披露太多信息,法院又是公开审理,信息源的获取就是从被害人的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两方面来披露的,这个案子的信息来源是他们。但是最终就我们的经验而言,这个案子前期准备是比较充分的,法院的审理倒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法院以事实为依据。

新闻哥:【梦鸽首度披露控告酒吧介绍卖淫详情】故事很精彩。

佳木异竹,垂:梦鸽想给儿子争取个嫖客的名分怎么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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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