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 时事 > 社会 > 横山县死者家属逼迫百信医院医生集体下跪 横山县闫家是和尚打伞 时间:2012-05-03 17:11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横山县百信医院院长带领医护人员在前排集体下跪 资料图 横山县死者家属逼迫百信医院医生集体下跪,横山县闫家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横山县死者家属背景强硬就逼迫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集体下跪道歉,这是侮辱人格的违法行为。 逼迫医生集体向死者下跪,这是封建社会那些王爷的作风,卫生管理部门没有作出医疗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还有待调查,家属要求全院医生下跪磕头,这完全是地痞流氓黑势力违法行为。 死者家属陕西横山闫家也就是找了陕西横山百信医院,这家民营医院软柿子下手,闫家一家5口因食物中毒,对病人进行洗胃治疗中,其他人病情都有所减轻,为什么其它人都好了,唯独其中一位七旬的男性病人闫某病情加重,70多岁他自己都要走了,还食物中毒,生命力本身就已经很弱了,外行人都可以猜想出来,那是神仙也救不活了。而且,老人不是死在横山医院,是被转到榆林市某医院继续治疗身亡。陕西横山闫家再强大,再蛮横,在榆林市动弹不了,只好找横山县百信医院的晦气。 横山县死者家属致歉 横山县百信医院恢复正常营业 昨日,横山县相关部门对闫姓老人因食物中毒洗胃后身亡事件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横山县副县长李晓晴宣布:闫家与百信医院签订的停业整顿协议无效,百信医院马上恢复正常营业。 横山县卫生局局长付伟介绍说,经了解,老人去世后,闫家并未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以不能认定闫某死亡属于医疗事故,不过百信医院洗胃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事后闫家人提出医院停业整顿,否则支付300万元,这是不合理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我一时糊涂冲昏了头,不懂法律,没想到订下的协议惹出了乱子。”闫家家属代表向百信医院负责人表达了歉意,表示今后不再追究医院责任。昨日下午,停业40余天的横山百信医院打开大门,工作人员开始做营业准备。 横山县死者家属背景引网友关注 谴责横山县闫家 天人合一14192[搜狐福建省泉州市网友] 5个中毒,横山县百信医院救回4个,家属不感激还做出如此过激之举,真是让心寒!黑恶势力强迫、地方政府纵容,仅仅一个道歉就能解决问题了!!! 热心评客217091[搜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网友]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难怪之前的举报黑恶势力有奖什么的都没效果呢。。。。 初入江湖935085[搜狐天津市网友] 道歉就完啦?医院停业这么多天,他们应该赔偿损失的! 无所不能648381[搜狐云南省昆明市网友] 在媒体曝光后,赶紧道歉!明的保护自己家族,暗地保护帮派势力,在舆论面前先妥协。这种黑恶势力,只会作恶一方。无论谁,无论职务高低,连起码人格底线都没有的,一定要严查严办,打掉其嚣张跋扈的丑恶嘴脸! 搜狐网友[搜狐湖北省武汉市网友] 医患家属一句致歉就完了吗?那么医务人员的尊严何在?国家刚出台的法律何在?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医疗秩序 横山县卫生局局长付伟介绍说,经了解,老人去世后,闫家并未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所以不能认定闫某死亡属于医疗事故,不过百信医院洗胃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当之处。3月23日,卫生局根据调查决定对3名直接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进行了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百信医院从即日起进行内部整顿,同时尽快恢复正常营业。4月22日,卫生局组织10多位专家检查验收,认为百信医院整改基本到位。付伟介绍说:“事后闫家人提出医院停业整顿,否则支付300万元,这是不合理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本报昨日的报道引起榆林市、横山县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5月2日,在外地出差的横山县委书记王效力作出重要指示,县长刘维平于当日下午主持召开了由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卫生的常委和副县长及市县卫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闫姓老人因食物中毒洗胃后身亡事件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调查。会议责令百信医院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业通知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营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院长:希望医院能尽快恢复正常 “我一时糊涂冲昏了头,不懂法律,没想到定下的协议惹出了乱子。”闫家家属代表向百信医院负责人表达了歉意,表示今后不再追究医院责任。昨日下午,停业40余天的横山百信医院打开大门,恢复营业。记者昨日再次见到百信医院负责人安院长,他神情憔悴,话语已不太连贯。据安院长讲,3月16日遗体告别仪式上,他念完悼词后在灵堂下跪是自己决定的,但不清楚其他员工下跪时的真实想法。闫家老人食物中毒时,医院洗胃抢救时也有一定的过失,由于和闫家人相识已久,对闫家的做法也不会追究。 目前,医患双方自愿放弃原协议。安院长说,对县政府的决定表示感谢,他说,由于这次停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现在只希望医院能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本报记者 宋飞鸿 祁铭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shehui/43253.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宋飞鸿 祁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