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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命市长吕清海 要追究选人用人失察谁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因三任市委书记腐败落马而出名的河南漯河,继续以腐败而扬名。这回,出了个“最短命市长”吕清海。从7月9日“全票当选”到被省纪委双规,吕清海在市长位置只干了49天,要追究选人用人失察谁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廉洁行政、清白做人……”倘若重听吕清海的履新承诺,恐怕给他投票的人心中五味杂陈。不过,咱们怨不得这些投票人。如果知道选出的是个“最短命市长”,谁会投下这神圣一票?

问题是,有谁能有这份先知先觉?想想这几年,出了多少“短命书记”、“短命市长”、“短命局长”?王昆山,出任河北保定市委书记仅54天就被双规;胡友建,当选湖南湘潭副市长仅1天就被双规;还有一个胡方瑜,当选贵州长顺县政协副主席仅一小时就被双规!

这一个个不断刷新的“短命记录”,传递给公众的信息是多维的,甚至可能是相反的。从吕清海到胡方瑜,这些人履新不久即被拿下,足以说明党和政府反腐决心之坚决。无论是谁,不管何时,一旦违反党纪国法,都会受到应有惩处。这,让人对于反腐败的未来充满信心。

不过,吕清海们的问题,往往经过多年的发酵、累积,他们在曾经迈过的一个个台阶前,不知经历多少关口:离任审计、民意测评、组织考察……为什么偏偏就查不出问题呢?这,又让人对于反腐败的现实充满担忧。至少,在第一时间发现官员身上腐败问题的能力,恐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今年适逢换届年,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仅是社会所盼,更是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早在去年,中央就接连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出现上述问题,要追究选人用人的责任。选准人,用对人,关乎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信。每出现一个“短命官员”,都会损害公众对于选人用人公正性的认同。

小病不察必成大病,小贪不治必成巨贪。每个“短命官员”的身后,都站着一群失职的把关人。他们该为选人用人失察承担怎样的责任,社会期待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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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