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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因身份证遭毒贩冒用被判“无期徒刑”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4月9日报道 好端端在家上班,却被一纸判决书“砸”中脑袋,被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罪名是贩卖毒品,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我省阜阳市颍上县谢桥镇高庄村民郑冠群看到这份判决书时,欲哭无泪。四年前,他就获知一名被判无期徒刑的毒贩向警方冒充自己的身份资料,四年来,他多次要求广州有关方面为自己洗清“罪名”,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判无期徒刑”。

面对判决书,欲哭无泪

“前几天,我弟弟打电话给我,说是谢桥派出所的人让我去一趟,称是有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送到了,上面有我的名字。”郑冠群称,自己当时就意识到:还是那件事!

4月8日,记者在谢桥派出所内见到了这份判决书,这份名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列的第一个被告人名字就是郑冠群。

而此身份的郑冠群就站在记者身边,旁边就是谢桥派出所的副所长姜允怀。姜允怀称,法院之所以寄这份判决书有两个目的,一是给犯罪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存档,另一个是为了转送给犯罪人亲属。派出所早已调查,真实身份的郑冠群根本不是被抓获判刑的犯罪分子。因此,这份判决书也就被保存在派出所,没有送达给郑冠群。

“真是从天而降!我根本就没犯罪,结果自己却被判了无期徒刑!”郑冠群欲哭无泪。

  夜宿旅馆被警察带走审查

郑冠群告诉记者,第一次知道自己被毒贩冒名时还是2007年,“当时姜所长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派出所一趟。去了之后就问我去过广州没有,身份证丢没丢?”郑冠群称,姜允怀告诉他,广州警察给他们发来了一个函,称在广州抓获了一名“郑冠群”的毒贩,其身份信息与自己一样。而郑冠群一直在镇上的小张庄综合面粉厂上班,姜允怀与自己也非常熟悉。因此,在得到他的否定回答后,就给广州警方回了一个函,将郑冠群的真实信息告知了对方。但后来,谢桥派出所发现,不知何故,郑冠群的身份信息居然被录入公安网“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库”。

“2009年我去合肥办事,结果晚上一住进旅馆就被警察抓走了。”郑冠群告诉记者,当时大概晚上6点钟左右,自己刚进一家旅馆登记完进房间,十几分钟后,一辆拉着警笛的警车就过来了,几名警察敲开他的房门,将其带到派出所,并给自己拍照、按指纹,还要求他做了尿检,半个小时后,警察告诉他可以走了。

“我当时向他们解释了自己被冒名的事情,但没人理我,直到检查完毕才放我走。”郑冠群此后再也不敢出外住宿登记。“我现在根本都不敢出门!”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shehui/14221.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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