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中消协提醒加拿大鹅不要店大欺客 应该抵制加拿大鹅

中消协提醒加拿大鹅不要店大欺客:央视批加拿大鹅质量问题,加拿大鹅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网友呼吁,加拿大鹅店大欺客,广大消费者应该抵制加拿大鹅。

加拿大鹅商标绣错、缝线粗糙、面料气道刺鼻等外观可见质量问题,消费者遭遇“中国大陆店售货品均不得退款”等歧视性“更换条款”,后又因被要求出具质量检测证明而陷入维权僵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上述经营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心怀责任担当,努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把赢得消费者信赖作为企业发展、品牌长青的首要考量。

尊重消费者权利、保障消费者权益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它不仅应体现在营销条款、协议、承诺、声明中,更应落实到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的具体行动中。在这方面,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中消协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监督,拒绝盲目品牌崇拜和炫耀性、攀比式消费,面对经营者的傲慢与偏见要敢于说不,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为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出一份力,做会消费、善维权、有担当的新时代消费者。

加拿大鹅的关联公司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在其旗舰店发售产品的宣传内容对所用羽绒混合材料存在以偏概全,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责令公开更正并停止发布。

  本文“”来源:http://www.lkttc.com/news/jingji/79237.html,转载必须保留网址。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