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

湖北停发房产证 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湖北省政府11月30日下发《关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湖北停发房产证,2016年1月1日起将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

湖北省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

以后买房子,拿的将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后,大家手头的房产证等产权证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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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